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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在规定时限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加以澄清或补遗、答疑,若本补遗、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答疑文件为准。
因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现取消本项目原定2022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活动,望各投标人知悉!
后续招标请留意官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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