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
地区: 类别: 发布时间:2026-07-02 点击率:
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MZX20260615101
二、项目名称: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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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折扣率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总得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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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天景农产品有限公司 |
0.98 |
通过 |
通过 |
55.0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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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0.95 |
通过 |
通过 |
98.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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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圳市新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
0.98 |
通过 |
通过 |
41.59 |
3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光明海吉星农产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公明南环大道1688号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流园2栋6层
中标折扣率:0.95
六、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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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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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预算对应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续签,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中标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申请续签下年度的合同,在配送货物折扣率不变的情况下经采购方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投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贤敏(组长)、涂小妹、冷青松、郭宏涛、温锦娴。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30%收取代理服务费,计算结果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陆佰伍拾柒元整(¥6,657.00)。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起公示三个日历天。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岗社区益田路3008号皇都广场C座803。质疑咨询电话:潘工、刘工/13418563949。
2.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秋硕小学峰荟幼儿园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路九号峰荟花园6栋
联系方式:温老师/0755-21023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鹏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岗社区益田路3008号皇都广场C座803
联系方式:潘工、刘工/13418563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刘工
电话:13418563949
深圳市鹏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日

招投标